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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能要求支付利息吗

来源:米乐体育官网下载 作者:米乐体育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4-28 12:51:57浏览量:25 【字号:

  我们都知道,企业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对劳动者按时发放工资,否则就会侵犯劳动者的相关权益。那么拖欠工程款能否要利息?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同时该解释第18条规定了利息计付的时间:“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付款时间:

  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

  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在处理以上描述的案件中提交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证明双方建立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法律关系。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实施工程单位在起诉时可依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若合同没有违约金条款,可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逾期付款利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规定:实施工程单位在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式及计算清单。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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