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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明显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米乐体育官网下载 作者:米乐体育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4-28 08:29:35浏览量:53 【字号:

  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明显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9月8日,呼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呼玛县《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政府格外的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及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习关于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建议要求,强化对审计察觉缺陷的分析研究,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着力做好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县政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把扎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地委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县直各部门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体现出政治站位更高、分类整改更科学、督导检查更严格的特点。

  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单位深入分析问题的性质和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认真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压实各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严肃处理各项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各项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审计督察整改台账,本着“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落实督促整改责任股室,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分类施策、倒排工期、明确整改措施,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整改情况动态跟踪管理、电话督促等方式,实行对账销号,促进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强化整改意识。

  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整改落实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审计部门适时组织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提升认识,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

  《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县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专项资金、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固定资产竣工决算、跟踪审计、重大政策跟踪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9个方面问题,涉及应整改问题金额9830.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已完成整改问题金额7619.28万元,剩余整改问题金额2210.97万元正在序时推进。

  一是针对未及时分解下达财政资金问题,1家单位通过下发《专项资金分解下达的通知》,加强预算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二是针对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过大问题,1家单位通过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将有明确使用单位和金额的代编预算项目全部列入单位年初预算,严控预算追加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债券资金闲置问题,1家单位通过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将债券资金4200万元调整为省道呼玛至嫩江公路老道店至呼嫩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违规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油费3万元问题,1家单位通过制定《关于严控向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财政资金和严禁通过预存油款等方式虚列预算支出的通知》规定,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文件执行,不得随意向实有资金账户转账,并对相关单位提出通报批评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财政批复预算未支出、未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超预算支出等4个问题,3家单位通过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账表不符、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等4个问题,2家单位通过上缴财政款、调账处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借用车辆未履行资产调拨手续、项目建设购置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等2个问题,1家单位通过办理调拨手续、资产入账的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发现结余资金过大,财务核算不及时,结余资金返还财政不及时等27个问题,17家单位通过上缴财政款、调账、会计科目调整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工程结算多支付工程款、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和内业材料不规范等9个问题,7家单位通过将工程结算多支付工程价款收回并上缴财政、编制工程完工财务决算报表、加强内业资料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未按预算相关规定执行、发放班主任津贴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公职人员出差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及未提供出差审批单、执法用车未制定内控管理制度,没有出车记录等13个问题,9家单位通过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建立公务用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手续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未及时履行资产报废审批手续、盘亏资产、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账表不符、车辆报废未到交警大队办理销毁程序,导致车辆没办法办理报废手续和非货币性资产未入账等18个问题,13家单位通过调账处理、资产报废处理、公务用车收回、补提折旧等措施完成17个问题整改。

  1家单位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将应报废车辆送往指定报废公司进行报废,因未到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导致没办法在财政部门履行报废手续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

  针对乡级和村级河湖长巡河次数不达标问题,1家单位通过采取加强对《黑龙江省河湖长巡查制度》的学习,提高巡河实效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账务处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4个问题,1家单位通过对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对不合规费用不予核销、冲减固定资产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工程结算多支付工程价款、投资完成额不实等29个问题,13家单位通过将工程结算多支付工程价款收回并上缴财政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部分建设项目在核算中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从其他项目调剂资金、未按规定使用国投(车购税)项目资金、未及时返还质量保证金、未按规定上缴项目结余资金和挪用质量保证金等31个问题,7家单位通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法规执行、结余资金上缴财政、质保金足额返还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投资超出概算等3个问题,1家单位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谈话,并制定相关制度等措施完成2个问题整改。1个问题已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做处理,截至目前,上级主管部门未出具处理结果。

  针对发现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未按照概算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执行,项目出现较大变更未报审批部门审批、警告标志牌、里程碑未按照设计的基本要求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进行招标、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内业资料不规范和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程序办理不及时等79个问题,11家单位通过加强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严格履行采购、审核、支付程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学习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按规定程序开工建设、制定项目法人责任制等措施完成77个问题整改。

  设计变更增加建设内容未进行招标,未按照概算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执行,项目出现较大变更未报审批部门审批2个问题,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处理,截至目前,上级主管部门未出具处理结果。

  针对施工许可手续办理不及时、评标不严谨、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违约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及超概算等15个问题,1家单位通过取得环评手续、制定本单位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加强对招标代理公司选择、严格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对投标公司各类材料的审核把关、签订补充合同约定重要条款、监理单位提交换人申请等措施完成整改。

  针对违规列支耕地占用税滞纳金、违规在待摊投资列支环境影响评价罚没款等2个问题,通过向政府重新申请资金调账处理的措施完成整改。

  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的明显问题基本已完成整改,各单位均能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推进落实整改,但仍有部分问题因历史遗留等因素未及时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建议》文件要求,继续加强督促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压实有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完善组织机制,合理的安排资源配置,细化责任分工,深入研究整改工作方法,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跟踪督查,分类督促整改。二是确保有效整改,坚持由点及面、全面整改。在对问题本身进行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努力做实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将审计成效切实转化为助推县域经济高水平发展的强大动力。

  呼玛县人民政府主办 呼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272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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