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服务的质量,不断满意大众的饮水要求,进步全市公民大众的饮水保证率,承受社会各界监督,供给优质服务,以保证我市完成饮水安全无死角、不漏户落人,现宣威市水务局向全市公民揭露饮水保证服务许诺如下:
一、在市公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级乡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和邮箱,承受社会监督、告发和投诉。对反映的乡村饮水安全问题,原则上3个作业日内予以处理、15个作业日内予以答复。
二、及时催促乡(镇、大街)公民政府执行各件工程管理制度或运转管理办法,收取水费,执行管理人员;催促乡(镇、大街)公民政府向公民大众揭露作出饮水保证服务许诺,执行饮水保证服务许诺职责主体、服务主体、作业时限要求等,为公民大众饮水安全供给保证。
三、接到供水管网受非人为损坏、损坏影响日常供水的告发,要催促工程服务主体在3天内修正通水;水龙头呈现损坏的要在1天内修正,保证供水正常。
四、对供水工程受人为或其它工程施工损坏、有饮水水源染污等行为影响正常供水的来电或投诉,应责令有关人员或施行工程单位在3天内及时康复,保证正常供水。
五、因特殊情况需计划性停水时,要在停水前24小时内对供水目标作出告诉,添加储水,以满意停水时间内的用水需求。
六、接到社会各界请求接通供水的,工程服务主体要对照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及时回应。
上一篇:青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5月1日起执行
下一篇: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须签终身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