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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财政信息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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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其他说明:1、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2、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情况说明3、扶贫资金情况说明4、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市房管局基本情况(一)机构、人员和职责定位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02年8月由市房改办、市房管处合并组建成立,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黄冈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2015年1月经市政府批准确定为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房改政策的行为;组织房地产交易各方进行交易,管理房地产交易中介服务;负责城市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房屋租赁行为;负责城市危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的房产测绘管理工作和物业管理监督工作。根据黄政办发〔2015〕29号和黄机编〔2015〕139号文件规定,核定市房管局机关编制28名(实际人员31人),所属二级单位共8个,其中全额供给事业单位3个,编制24名(实际人员24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个,编制63名(实际人员79人),退休人员30人。2016年纪检机构改革和成立不动产登记机构,先后从市房管局划转编制27名(财政供给5名,自收自支22名),划转人员26人(财政供给4名,自收自支22名)。同年,市编办对我局及所属二单位进行了分类改革,核定公益一类事业编制47名,公益二类事业编制39名。

  二、当年事业开展情况今年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民生民居为根本,在本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做好7件事情:(一)住房保障工作成绩显著。一是提前超额完成省定目标。截至11月底,全市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12563套,开工率100.04%;基本建成11085套,基本建成率134.94%;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完成分配39808套,分配率为96.90%,超目标任务6.9个百分点;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884户,占目标任务的109.34%。向上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8亿元,其中市本级7389万元,占目标任务(3000万元)的246.3%。二是为全市稳投资稳增长作贡献。市县两级同频共振,及时转换安置方式,做细做实项目入库、调度、转化等工作。目前,平台注册率100%,已完成入库项目15个,5140套,计划总投资约19.5亿元,可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配套中央预算内投资2.6亿元。三是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项目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了《黄冈市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完成黄冈市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5.8亿元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审核拨付棚改用款资金18406.04万元。各县市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和购房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每月按时上报纠纷排查情况。四是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市本级率先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服务省级试点(惠康、惠民小区)。搭建黄冈市住房租赁平台,制定《黄冈市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草拟),筹划建立存量房网上租赁签约备案系统、手牵手租赁合同签订系统等“互联网+住房租赁”信息化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申报登记、网上签约备案。

  (二)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投资销售平稳增长。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225.57亿元,同比增长0.7%,占全年计划任务目标的125%;其中,市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4.95亿元,同比增幅10.9%。全市房地产行业投资同比增长15%,为地方稳增长作出住房行业新贡献。全市商品住房销售面积59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59%;其中,市区累计销售商品房面积101.24万平方米,连续三年超过百万平方米。二是税收贡献率举足轻重。1—12月份,市区房地产行业实现税收7.04亿元(不含建安税收),同比增长29.15%,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5%,占市区全部税收(国地税)的20.36%(按原营改增前统计口径,实际占比相当于国地税合并前地税67.5%以上)。各县市区房地产税费收入分别占据一般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三是控房价稳市场初见成效。面对房价高涨,市本级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六条控房价措施,组织住建、国土、物价、税务四个部门不定期召开房地产新建项目价格备案成本核算协商会,对所有新建项目联合进行价格核定控制,市区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房价较高峰时期平均下降7%左右,基本趋于稳定。四是稳投资稳预期措施得力。建立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房地产交易的供应、销售和库存情况,加强市场舆情监测引导,正面宣传解读市场政策和形势,稳定市场预期。组织市区80余家开发企业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工作,联合国土、规划等部门,统计分析土地供应、规划报批、开发建设情况,一周一调度、一月推进、做到一季一会商,从源头加以引导,加大项目投资、加快上市节奏,稳定市场预期。五是资质预售审批放管结合。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注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简化办事要件和程序,全年共办理全市开发资质审批业务362项。对问题楼盘开发资质启动“限开限售”制度。市区完成72个房地产项目89万平米预售许可工作,保障了有效供给。六是房产交易和测绘工作优质高效。全年完成房屋购买合同备案11065套,面积129.71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122.94%。

  (三)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优化。一是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制定了《市区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精准打击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行为、虚假房地产广告类行为、投机炒房类行为、房地产市场“黑中介”问题。对在建项目进行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和价格备案公示的抽检,对违规行为由局执法大队约谈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的市场从业主体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三是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提高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明确商品房工程形象进度要求,实现新开发商品住房成本审核制度。

  (四)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开展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成立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召集开发企业、业委会、社区等各方代表座谈,收集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化解房地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房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准确把握信访维稳工作的切入点,着力化解存在的矛盾问题。全年对市区163家开发企业、45家中介服务企业进行循环排查,共梳理发现23个问题楼盘,已完全化解13个,剩下10个楼盘其涉及维稳矛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或控制,烂尾等市场难点问题正在推进解决中,市场情况总体平稳,没有发生一起赴省进京群体上访事件。三是开展房地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四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五)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打造黄冈红色物业。二是高质量办理政协物业提案。三是开展老旧小区改水改电工作。四是加大宣传舆论引导。

  (六)房产信息化建设提质提速提效。一是完善信息系统基础化建设。截至目前整理推送不动产业务所需楼盘1213幢,存量房楼盘6747幢,共计7960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4%。组织全市上报网签合同信息171536条,登记信息1003864条,其中市区上报网签信息49541条,登记信息245737条。二是实现信息系统转型升级。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各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房产交易、税务、登记“一窗受理”。三是积极参与数据共享。运用“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填报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2018年共上报数据24.3万条。

  三、基础数据核对情况(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财政拨款核对情况: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5.35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975.35万元,差额0万元。(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及指标变动情况1、本部门全口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

  2、本部门资产负债简表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四、财务状况分析(一)收入支出结构分析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2018年决算总支出975.3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781.91万元,(人员经费703.08万元,占总支出72%;)公用经费支出78.83万元,占总支出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3.52万元(办公费5.56万元,差旅费5.17万元,因公出国费用4.96万元,维修费3.98万元,会议费1.96万元,培训费7.55万元,公务接待1.8万元,工会经费8.1万元,福利费1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5万元,其他交通费11.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资本性支出5.3万元,占总支出5.4%万元。2、项目支出193.44万元,占总支出20%(其中信息化建设支出98万元)。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固定资产1.房屋556.46万元,2.车辆69.45万元,3.其他固定资产60.12万元;在建工程占有978.11万元;无形资产占有7.5万元。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本年度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在预算范围内,预算计划采购17.7万元,实际采购货物支出10.717万元,实际采购服务支出3万。4、本年度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18年较2017年收支决算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非税收入减少,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职工养老保险等缴费也相应增加。由此数据可见,今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发展事业投入建设仍是我局财务管理的第一原则。同时,“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今年“三公经费” 主要是我单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二)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如何用足用好财政资金仍是我局面临的课题。今年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略有差异,今后对减少预决算差异的改进措施:(一)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编制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财政〔2002〕4号)、《黄冈市直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黄财库发〔2010〕330号)等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同时与市财政局及其他预算部门财务人员进行交流学习,提高政策水平与业务能力。二是积极争取预算资金,缓解收人来源问题,尽量减少预决算差异。(二)加大财务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收支及财务核算规范性、真实性、及时性,明确各流程上的岗位职责,对每笔财政预算支出严格审查,对每笔财务除正常复核外,定期进行自查,通过制度建立健全财政决算数据真实性核查机制,确保真实完整反映我局情况。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金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对比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的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情况如下:2018年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今年“三公经费” 主要是我局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4.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96万,公务用车运行费6.45万元,公务接待费2.66万元。“三公”经费,维持去年相同水准,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由于上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安排出国,而年初未纳入预算。2018年,我局没有购置新的公务车,当年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1人次和公务接待批次32次、人数296人。六、下一步财务工作打算(一)突出业务学习。房管局原属自收自支单位,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现在属于比较规范的预算单位,应该与财政进一步加强联系,加强学习相关预算、决算知识以及资金使用程序和办法。(二)制定相关程序。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内部实行联控办法,及时对财政拨付的资金进行监管和跟踪,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效益,落到实处。(三)电算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目前在使用科学化、电算化财务管理方面还不够全面,要加强人员培训,力争迎头赶上 ,与新 时期要求同步 。七、决算单位构成情况部门决算局机关本级财务决算中,含所属单位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决算,因所属单位系局内部科室,未独立核算,财务由局统一管理,决算和所属单位的决算即是汇总决算,因此只有本级决算。八、其它说明:

  (2)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养老保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公积金。(10)“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2、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无预算,所以表格为空。3、扶贫资金情况说明由于每年市财政对我局没有安排专项扶贫预算资金,但我局年中根据工作需要压减了预算公用经费中其他支出,安排了2处扶贫点(麻城市盐田河镇蔡家山村和英山县杨柳镇锣响坳村)扶贫资金各5万元;另外还安排了扶贫工作经费2.066万元,(主要是支付2名住村扶贫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保险费等日常经费开支);安排民政局扶贫救灾1.39万元,我局2018年安排扶贫资金共计13.56万元。4、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及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局2018年纳入预算安排项目一个;项目名称:执法能力建设支出。自评结果:项目预算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监察大队共计进行市场巡查88次,对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6份,行政立案21件,其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立案16件,中介机构立案4件,物业服务企业1件,下达听证告知书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1份。在大队队员共同努力下,已完成罚没收入75.49万元。通过对房地产市场在开发、销售、中介、物业服务等领域的整顿和规范,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通过对房地产市场在开发、销售、中介、物业服务等领域的整顿和规范,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2)妥善处理信访维稳工作,在深入了解群众信访诉求的基础上,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3)深入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其他保障房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属专户管理,由中央、省级、及市级综合预算安排,绩效评价由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专审专评,评价结果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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